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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银监等六部门发布推进“应收账款融资”专项方案!应收账款融资政策红利落地在即

新闻时间:2017-05-31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银行主动公开信息

应收账款融资,是指企业将赊销而形成的应收账款有条件地转让或质押给专门的融资机构,使企业得到所需资金,加强资金的周转。目前,我国应收账款融资的主要方式有两种:一是银行从事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主要是用贷款的模式去做;另一种是保理公司从事的应收账款转让融资。

小微企业融资难谓是世界性难题,在我国,这一现象也较为突出。之所以小微企业资金获得感与政策期望仍有差距,从宏观上看,金融市场本身和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够完善;从微观上看,银企信息不对称,银行对小微企业放贷往往需要以土地、厂房不动产抵押,而这恰恰是小微企业所缺乏的。同时,小微企业拥有的大量应收账款、存货、设备等流动资产得不到有效利用。因此,探索如何支持小微企业有效利用动产资源进行融资,既是小微企业的迫切需要,也是金融服务创新的必然要求。

今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银监会、外汇局七部门联合印发《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

事实上,应收账款融资已经迎来政策的密集红利期。20161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此后出台的《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相继提出“推动大企业和政府采购主体积极确认应收账款,帮助中小企业供应商融资“等内容。此次七个部门推出的联合行动方案,是继去年国家系列政策之后的进一步落实。专项行动会加深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对应收账款融资的认识,拓展应收账款融资市场。这一行动也将有助于解决应收账款融资目前在实践层面遇到的问题。

  《方案》指出,应收账款是小微企业重要的流动资产。发展应收账款融资,对于有效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另有调查显示,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约占总资产比重的30%

   《方案》指出,要通过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不断丰富企业融资渠道,稳步扩大应收账款融资规模,进一步优化企业商业信用环境,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发展。

   《方案》提出,要向小微企业普及应收账款融资知识,向应付账款较多企业、供应链核心企业、大型零售企业开展宣传培训,加强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推广;要推动地方政府为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项下融资业务提供便利,支持政府采购供应商依法依规开展融资;要动员国有大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等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小微企业供应商开展在线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引领作用;要优化金融机构等资金提供方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流程,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要建立健全应收账款登记公示制度,保障各方权利。

     《方案》明确,要加大对积极参加应收账款融资的核心企业政策支持;加强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金融基础设施功能建设;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信息共享和政策联动;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要加强对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指导和监测,动态跟踪辖区内应收账款融资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专项行动落实落地。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于20131231日上线试运行,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迅速、便捷、有效的应收账款融资信息合作服务。截至20173月末,平台累计促成小微企业融资1.6万亿元,占总融资金额的35%,拓宽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新渠道。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的开启,也将带来保理行业的“春天”。


附件为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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